學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可獲頒授國際商法碩士學位。 1. 修讀完畢所指定的科目,取得60學分; 2. 撰寫碩士學位論文; 3. 論文須通過典試委員會主持的論文答辯程序; 4. 符合所有評審要求; 5. 繳交指定的費用; 6. 導守本大學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