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商管理士學位課程招生

課程介紹

招生對象 招生範圍 報名辦法 報名表 費用 獎學金 報名答問 聯絡方式

 

 

報名答問

 

問: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的基本情況如何?

答:  一九七八年,為配合中國改革開放,旅居美、加的愛國華

僑和港、澳同胞黃景強博士、吳毓璘博士、胡百熙博士等三人邀請志同道合之士,籌集資金,在中國的南隅──澳門,成立了澳門開埠四百多年來第一所由中國人創辦的大學──東亞大學。東亞大學的誕生,填補了澳門當代高等教育的空白。

一九八八年二月,為促進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東亞大學改制為澳門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同時,原東亞大學的研究院和公開學院合一,並于同年九月一日正式成立東亞公開學院。一九九二年九月經澳門政府批准更名為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現任校長莊善裕教授。建校二十多年來,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為港澳地區及中國內地,以及東南亞各國培養了一大批各類高級管理人才,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占三分之一。他們不少人已在當地政界、商界及其它行業擔任重要職務。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是澳門政府認可的高等學校,大學頒授的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均得到澳門政府的承認。

從內地到澳門全日制學習的學生畢業後,國家承認學歷。大學將為畢業生集體辦理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出具的“在讀證明”以及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認證。

大學招收內地學生來澳深造,發揮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選派高素質的、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授課,創造提高英語水準的良好環境,為內地學生未來的就業和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基礎。

 

問: 大學今年在內地招收什麼專業的學生?

答:  2008年在內地招收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工商管理博士學位研究生。

 

問: 大學的培養目的是什麼?

答:  大學在內地招收攻讀工商管理專業博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在工商管理領域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創新能力的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企業管理的高級專門人才。

 

問: 報讀公開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須具備什麼資格?

答:  所有報考者必須具有京、津、滬、渝、粵、閩、瓊、湘、蘇、浙、遼、川、鄂、桂、雲、豫、陝、贛、魯、貴、皖、冀、晉、黑、吉其中一個地區的戶籍。(應屆生直接報讀研究生,指入讀前的戶籍,往屆生參加工作再讀研究生,指參加工作時的戶籍)

博士學位課程申請者必須具有碩士學位學歷。

詳情可流覽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www.chinayz.com.cn/aomen/aomen.jsp

 

問: 採取什麼學制?

答: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制三年。

 

 

問:   工商管理專業博士學位研究生課程結構怎樣?

答:    工商管理專業博士學位研究生課程結構如下:

           

科目

學分

評估管理知識

20

商業政策

20

研究計畫及方法

30

文獻探討

30

論文

150

論文專題報告

50

 

300

于必要時,校方有權對課程結構作出更改。

 

問: 學校對畢業資格有哪些規定?

答:  學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可獲頒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²       修讀完畢所有指定科目;

²       論文須通過典試委員會主持的論文答辯程式;

²       符合所有評審要求;

²       繳交指定的費用;

²       遵守校方的規則。

 

問: 什麼時間報名?

答:  2008315日起至810日止。

 

問: 採取什麼方法報名?

答:從本大學網頁www.aiou.edu 的內地招生一欄中,填寫電子“入學報名表”後按“寄出”按鈕把報名表傳送給學校,相片及應遞交的 文件則掃描後,用電子郵件發至本大學郵箱  registry@aiou.edu,如沒有掃描條件可把應遞交的复印件傳真至本大學00853-28781691辦理報名手續。

 

問: 報名時有哪些手續?

答:  1.     應遞交的文件:報名表、學位或學歷證書复印件,本科生階段成績或碩士學位研究階段成績單复印件,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复印件、近期兩寸照片,尚未領到學位、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出具證明。 

2.          報讀工商管理專業博士學位研究生者,須有兩名相關專業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推薦。其推薦書密封後寄交澳門校部。

 

問: 持國外或境外學位證書的人士是否具備報名資格?

答: 持國外或境外學位證書的人士,還需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才具備報名資格。

 

問: 錄取後怎樣來校就讀?

答:  經大學的審核或面試,結合其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和其他條件確定錄取名單。申請者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確認錄取證明書》後,持上述通知書和個人身份證、戶口名簿等有關文件直接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學習簽注”,按規定時間來澳門校部註冊就讀。

 

問:學生如何辦理出境手續?

答:學生可憑本大學發出的《錄取通知書》、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發出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身分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一年期多次往返的學習簽注。本大學在內地招生是經過國家教育部、國務院港澳辦及公安部批准的,如不在省會城市的學生辦理出境手續時遇上困難,可與省公安廳簽證處聯繫協助。

 

 

問: 每學年學費及住宿費標準如何?

答: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費每年澳門幣40,000, 三年共澳門幣120,000元。于每年開學註冊時交付當年的學費。

 

問:報讀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是否必須參加當年內地研究生統一考試?

答:不用。如申請人有參加過內地統考,可提供該考試成績以供本校錄取時參考。

 

問:在內地取得研究生課程結業資格是否可申請報讀大學博士學位課程?

答:不可以。本大學招收全日制工商管理博士學位研究生,必須擁有中國內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學歷的碩士學位之人士。

 

問:是否需要入學考試?

答:報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會進行面試/筆試,內容包括專業及英語,面試 / 筆試是在審查了入學的基本條件後確定,詳情屆時再另行通知申請人。

 

問:應屆畢業生于報名期間未能提交成績單及畢業證書,怎麼辦?

答:申請人可先由就讀學校出具畢業證明,於錄取後再補交完整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等。

 

問:應屆畢業生,現戶籍地不在規定二十五省市招生範圍。但入學前的戶籍屬二十五省市招生範圍內,可不可以報名?

答:可以。報名時需出具入學前的戶籍證明,其入學資格方可被確認。畢業後儘快把戶口遷回原地,才可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學習簽注。

 

問:往屆生是否可報讀?戶籍如何確定?

答:可以。但往屆生的工作地戶籍需在規定的二十五省範圍內。

 

問:錄取結果如何公佈?

答:大學將於6份陸續開始錄取,《錄取通知書》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的《確認錄取證明書》直接寄到申請人留給本校的地址。

 

問:學費是否一次性支付?

答:不是。獲錄取學生須依照《錄取通知書》及附件上所示繳交第一學期學費,入學註冊時交第二學期學費,以後每學年開學時交付該學年一年的學費。

 

問:錄取學生怎樣辦理學費匯款手續以繳交學費?

答:學生收到本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同時,將收到本大學發出的交費方式,學生按交費指引到銀行辦理匯款手續(因考慮學生匯款至境外有困難,本校特意在內地開設銀行帳戶以方便學生匯款)。匯款時請在匯款單上寫明學生的姓名,並注明用途為學費,以及聯繫電話,然後把匯款單複印傳真或掃描電郵至或本大學,本大學在收到傳真或電郵後,將會打電話與學生確認所收到的款項。

 

問:在學期間住宿如何安排?

答:學生可選擇自行解決住宿或由本大學協助安排,目前澳門住宿緊缺且價格昂貴,而本大學距離珠海海關在半小時內車程,因此更多的學生選擇由大學協助安排住在珠海拱北海關大院內。

 

問:每年生活費約多少?

答:每年約澳門幣20,000元,如選擇住珠海,生活費大約可省三分之一。

 

問:每年住宿費約多少

答:在澳門住宿費需視實際情況而定,在珠海住宿費每年約8,000--10,000元。

 

問:內地來澳就讀的學生可否半工讀?

答:因學生持的是學生簽注,不是工作簽注,所以不可以在澳門工作。

 

問:有關獎學金情況如何?

答:本大學不為博士生設獎學金。

 

 

問:什麼時侯開學?

答: 9月初開學。

 

問:開學後如何安排上課?

答: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課程為三年共六個學期,第一學期至第三學期每學期安排上課18周,週一至週五為上課時間,在此期間,學生需在導師指導下,除上課外,還需為導師助教、助研及助管,並選擇適當的研究方向、閱讀大量的中、英文文獻,在此基礎上做好論文開題報告;第四學期則開始進入論文研究及撰寫階段,完成論文撰寫後,還需通過典試委員會的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問:如何辦體檢?

答:補錄取的學生于九月初來澳前在內地縣級或以上的醫院辦理體檢,體檢結果于入學註冊時帶到學校。

 

問:學生在內地的個人檔案是否需帶到大學?

答:學生在內地的個人檔案不需存放在本大學。應屆畢業生可留在原畢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可留在原工作單位或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問: 如何辦理學歷認證?

答:  從內地到澳門全日制學習的學生,畢業後國家承認學歷。大學將為畢業生集體辦理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出具的“在讀證明”以及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認證。

 

問:學生畢業後如何配合學校辦理學歷認證?

答: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認證,需要遞交學生的《入學通知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確認錄取證明書》、學位證、成績單、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出具的“在讀證明”、在澳學習的“學生簽注”、“逗留許可”以及在澳學習期間的逗留記錄,因此學生在學習期間要對有關資料妥善保存,以作畢業後認證之用。